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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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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家园外墙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5-09-05 16:47:28    文字:【】【】【】浏览 (176)

1.招标条件

民和家园外墙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已由宁波高新区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25〕161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5-330254-04-01-301901,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宏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7974万元。建设规模:民和家园小区总用地面积约115333平方米,共33幢楼,拟对整个民和家园小区外墙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202703平方米。主要内容有对外墙面砖、阳角开裂、外墙线条等问题进行维修改造,同时对因项目施工导致损坏的绿化、内部道路以及破损的空调外机格栅等零星工程进行修复。建设地点:宁波高新区梅墟街道云杉路234号民和家园小区。
2.2招标范围:
Ⅰ标段:民和家园小区内1#-17#幢房屋、西门卫的外墙面、阳角开裂、外墙线条等进行维修、及维修引起的室外附属修整等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外墙维修改造面积约87000平方米,内部道路及绿化修复面积约10250平方米。建筑高度较高达到54.5米。
Ⅱ标段:民和家园小区内18#-33#幢房屋、北门卫及配电房的外墙面、阳角开裂、外墙线条等进行维修、及维修引起的室外附属修整等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外墙维修改造面积约103000平方米,内部道路及绿化修复面积约10250平方米。建筑高度较高达到54.5米。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Ⅰ标段:暂定30600000元,详见补充文件;Ⅱ标段:暂定35200000元,详见补充文件。
2.3施工总工期:各标段分别为35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民和家园外墙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Ⅰ标段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Ⅰ标段: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较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民和家园外墙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Ⅱ标段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Ⅱ标段: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较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9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9月28日11时00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10楼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9080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镇海庄市街道中官西路1277号启迪科技园区B4五层

联系人:应工、唐工、方工

联系电话:13028995660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高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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